- 索 引 号:QZ04101-0200-2024-00256
- 备注/文号:泉港政办规〔2024〕7号
- 发布机构:伟德国际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18
泉港政办规〔2024〕7号
伟德国际
办公室印发关于盘活利用
闲置低效工业厂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石化工业园区,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市直驻泉港有关单位,区属各国有企业:
《关于盘活利用闲置低效工业厂房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伟德国际
办公室
2024年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盘活利用闲置低效工业厂房的实施意见
为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我区闲置低效工业厂房,拓展产业项目落地新空间,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推进、依法依规、分类盘活”的原则,在区政府统一部署下,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调、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各镇(街道)作为盘活闲置低效工业厂房的主体,按属地主管的原则,因地施策,充分运用行政、市场、司法等手段,依法依规开展排查处置工作,坚持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跟进落实相应工作措施。鼓励在审慎推进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优化处置方案,切实盘活闲置低效工业厂房。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保护权益。闲置低效工业厂房清理认定和转型、处置必须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处置适当、适用法律法规准确。既要依法合规,又要充分考虑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合理、公开、公平、公正。
(二)以用为先,分类处置。以促进工业厂房的重新利用为主要目标,根据闲置低效工业厂房的宗地特性、产生原因和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进行分类处置。
(三)盘活存量,节约集约。对清理出来的闲置低效工业厂房,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科学制定处置或转型方案,最大限度提高土地利用水平。
三、认定标准
(一)认定标准
1.闲置厂房。主要是指土地权属合法,土地使用权证用途为工业,地上的建筑物已取得不动产权证,处于没有任何生产或经营活动状态的厂房。
2.低效厂房。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即可认定为低效厂房:
(1)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或与所在片区产业规划导向不符的〔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等文件规定〕;
(2)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根据泉州市年度企业环境信用动态评价结果纳入环保不良企业等级,且污染物超标排放,超期限不能完成整改的企业);
(3)用地性质不符合现行城市(城镇)规划要求,并列入产业布局调整计划的;
(4)近三年企业用地亩均税收低于全区(不包含石化园区)平均水平40%的。
(二)豁免清单
基于部分企业具有重要社会意义,难以从投入产出效率等方
面展开客观评价,设置低效豁免白名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纳入低效工业厂房:
1.科创突破豁免白名单。主要考虑短时间内难以体现经济价值,但具有重要科技创新意义的企业(科技、工信主管部门认定的五类重要高新技术企业,具体包括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福建省科技厅认定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工信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省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等);
2.民生保障白名单。主要考虑:(1)保障特殊群体就业,包括民政部门认定的福利企业及残联认定的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2)保障基本民生物资供应,包括商务部门认定的重点保供企业;
3.劳动密集型企业白名单。纺织鞋服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四、处置方式
(一)自主提升。鼓励企业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通过招商引资、技术改造、建设标准化厂房等方式自主盘活利用闲置低效厂房,使闲置低效厂房重新获得利用。
(二)转让出租。对企业没有能力自行盘活、无意投资经营的,在符合产业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情况下,引导企业依法出租、出售闲置低效工业厂房,由新的业主来投资经营。
(三)收购储备。鼓励区属国有企业对闲置低效工业厂房进行收购,再开发利用。
(四)司法处置。对长期停产闲置、债权债务关系复杂的资不抵债的企业,由相关部门、镇(街道)介入服务,配合区法院依法依规稳妥推动其进入司法程序进行破产重整。
五、鼓励措施
(一)厂房转让奖励。对不改变原工业厂房用地用途,采用出售方式盘活闲置厂房(包含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方项目在一年内建成投产的,区财政按交易额计算给予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LPR)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300万元。通过司法处置的闲置厂房项目不适用本措施。
(二)企业“小升规”奖励。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区级财政给予每家奖励20万元。
(三)支持标准化园区建设。对利用闲置低效厂房改造建设标准化园区的,改造项目内允许配建的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可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计容)占项目总建筑面积(计容)的比例上限可由15%提高到30%,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优先满足入驻企业员工租住需求;生活配套服务设施允许建设不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计容)5%且不大于7000平方米的小型商业,就近满足入驻企业员工的生活和消费需求。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9月18日-9月24日)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工信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
组长、区直相关责任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工作专班,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做好工作动员部署,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系。
(二)调查摸底阶段(2024年9月25日-10月25日)
各镇(街道)按属地管理原则,分别对本辖区闲置低效工业厂房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逐宗建立档案,实行“一企一档”,并于10月26日前将《2024年伟德国际
闲置低效工业厂房基本情况汇总表》报送区工信局汇总,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分类处置阶段(2024年10月26日-2025年6月30日)
各镇(街道)针对本辖区闲置低效厂房的不同情况,研究分析提出处置意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组织企业召开盘活发展动员会,广泛听取企业意见,分门别类制定每宗闲置低效厂房盘活利用措施,排定时间表,细化任务清单。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7月1日-12月31日)
在前期盘活发展工作的基础上,常态化持续做好分类处置、检查验收、落实奖励政策等工作,力争到2025年12月31日全区实现盘活发展低效闲置厂房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上。
七、明确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和部门协调联动原则,各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切实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区工信局负责区闲置低效工业厂房盘活利用工作专班办公室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做好推动闲置低效工业厂房盘活利用优惠政策的宣传,以及组织符合条件企业申报优惠政策;
(二)高新产业园区指挥部办公室牵头负责指导高新产业园区闲置低效工业厂房盘活发展工作,以及负责石化科技众创园招商项目准入工作;
(三)区财政局负责保障闲置低效厂房盘活发展优惠政策资金;
(四)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擅自改变工业用地性质企业的查处工作;
(五)区住建局负责闲置低效工业厂房所在地块再开发建设施工许可证办理工作,以及指导企业开展危房治理等相关工作;
(六)区应急局负责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企业进行依法查处;
(七)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涉及闲置低效工业厂房的经营主体,未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如期公示年度报告的,或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或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及其他违反市场监督管理规定的,负责落实信用惩戒机制,构建跨部门响应及失信约束机制;
(八)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对企业存在的违建问题进行整治;
(九)泉港生态环境局负责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工业企业进
行依法查处,并严格执行新引进项目的环保准入,坚决杜绝引进高耗能高污染项目。
(十)区法院负责依法依规推动资不抵债企业破产重组工作;
(十一)各镇(街道)负责对本辖区闲置低效工业厂房基本情况进行摸底建档,以及推进本辖区闲置低效厂房盘活处置工作,与业主加强沟通协调,对每宗闲置低效工业厂房逐一制定盘活发展措施,推动闲置低效厂房重新利用。
八、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成立由挂钩区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本辖区闲置低效厂房盘活利用。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协同做好指导、督导工作,着力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加快推进全区闲置低效工业厂房盘活利用。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镇(街道)作为盘活利用闲置低效工业厂房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相应推进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强化动态管理,确保数据精准有效。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精神和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政策的研究、制定及具体实施工作。
(三)强化高效服务。对闲置低效工业厂房二次招商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要协调各区直部门设立绿色通道,为企业办理注册、变更、登记各项手续提供便利。对项目变更申请审核审批的事项,手续完备、资料符合要求的,办结时限在现有承诺的基础上,原则上全部再压缩20%。
(四)强化考核督促。区闲置低效工业厂房盘活利用工作专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每季度开展专项工作督查,对各镇(街道)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通过工作调研、定期评估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总结推广经验,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九、附则
(一)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者涉黑涉恶的,以及企业被行政处罚的,不予享受本意见规定的优惠政策;
(二)对同一事项符合本意见和上级、本级相关政策多个条款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三)本意见由伟德国际
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区工信局承担;
(四)本意见自2024年9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附件:2024年伟德国际 闲置低效工业厂房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
2024年伟德国际
闲置低效工业厂房基本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及 电话 |
占地面积(亩) |
厂房面积(M2) |
近三年税收 |
近三年亩均税收平均值 (万元) |
2024 从业人员 |
闲置或低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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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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